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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February 27

    want?

    每个人在自己的心里,都会为不同的人画出不同的样子,也包括自己的样子。

    我站在堆满服装的商店里,四顾徘徊,

    每一件都有自己的不同的风格,都可以从不同角度找到美丽的痕迹。

    可是什么才是真正适合我的呢?

    围绕着心里为自己描绘的样子,只属于自己的样子。

    就此在货架边流连,仅供欣赏,亦就此迷惘。

    What’s I really want?

    丝绸的?皮革的?亚麻的?金属的?

    红色?兰色?绿色?紫色?黑色?

    只有心在黑暗里,大肆勾勒着,描画着,抚摩着。

     

    没有风格,没有定位,自信与从容就是最美丽的衣饰。

    任何的品牌对我而言,

    只是个象征数字的符号。

    至多能代表是否可以拥有,但未必会用心去珍惜。

    可笑的是,

    居然还有人不惜用珍贵的生命与时间去交换。

    以此浇灌自己灵魂深处那脆弱的荣耀与自尊。

    可在我眼里,倘失去灵魂,

    肉身也最多是块注了水的朝头肉。

    有趣的是这世上真有很多穿LV的肉肠呢!

     

    我,从未奢求过拥有,亦丝毫无惧失去。

    迅速的,闪电般的记住,

    接着就是如呼气般理所当然的忘却,

    只有自在存心田。

     

    P.S:最近,每当悲伤与痛苦围绕着我,就非常有冲动的渴望可以抱着90多岁的姑奶奶大哭一场,把脸埋在她的怀里,让眼泪在深兰色的斜襟褂子里尽情流,期待她苍老的手抚摸我的头发,轻拍我的肩,给我片刻的安慰与照顾,与她分享一个橘子.和一杯茶,可惜每次下班都很晚了.虽然我们就住在一个城市里,却相隔这么远,只能想念.所以明天我买了她爱吃的糖葫芦,买了金橘,买了橙子,无论发生什么事情,我也要去看她.

    February 22

    100

    100,在有些人眼睛里,只是一个无足轻重的数字而已,可是倘若有一个女子,她见证了100个春去秋来,就很难不让人刮目相看了。

    2009220日,这个365天中平凡无奇的一天,邻居的一位老太太迎来了她生命里第36500个早晨,这个早晨,她不是神志混沌不清,更非卧床不起.而是整齐的头发衬着温和慈悲的面容,只有三寸金莲与斜襟的蓝色大布褂,在无声的提醒我们。这个在简陋的屋子里忙碌过人生的大喜与大悲的女子,在晚年岁月里,平静欣然的接受这生活所给予的一切。端坐着,微笑着,就如以往一样。

    她的丈夫在她年轻的时候就离她而去,留下他前妻生的幼女,她视如己出含辛茹苦的将幼女培养成材,接着她又成为养女工作的坚实后盾,为养女照顾一双儿女,而今,这一双儿女一位则是教授对外汉语的老师,一位已经成为了大学教授。可在她眼里,他们还是她最爱的宝贝。而今,她也因为得到了孩子们无微不至的照顾,得以颐养天年。

    她对人很和蔼,总是为别人着想,连我们这些邻居的小孩子,她每年过年也总会用她的那点副食补助,(其实她都积攒着)为我们每人买上一些糖果,一个小玩具。她思维很清晰,绝对不是那种会将事情搞错的“老”人,她温和有礼貌,正义又有耐心,关键是她那种稳健从容的气度让人不由的肃然起敬。

    与她交谈,如果用心去感觉,会惊异的发现她那经历了100年风雨的肉身里跳动着一颗智慧淡定的心。我不会忘记,她快乐的笑脸绽放在烛光里,犹如寒冷春天里怒放的一朵山茶花。

     

    P.S:请原谅我的拖延,因为我累了,心里有好多话要说,但只有周末晚上可以抽时间写,请给我一点时间,请让我的灵魂和肉体都得到休整.

        小安安,我这次会准时交稿子的,请拭目以待哦~~~

    February 18

    never stop

    虽然是春天了,但是依旧寒冷,冰凉的雨落在肩头,滑过心头。

    试图改变自己的道路真的是好艰难,好痛,好悲伤。似乎只有象哪吒般的被生惋去双手,彻底剥离肉身才得修成正果,痛苦悲伤以外亦陡然明白,外人所反映的其实正是自己另一面的映射,自己完全看不到的另一面的我。

    我一直在问自己,究竟要的是什么?我努力满足着所有人的需要,而我自己呢?

    这所谓的追求,真的是我所要的吗?而我好象就是那童话里梦想要变身成老鼠的拖鞋一样,在轮回中苦苦寻找,苦苦反省。

    努力着,努力的微笑着,释怀着自己的心,在黑暗无边的夜,我,自己拽着自己前襟的衣服,一步一步的走下去,走向自己为自己定的目的地,却无论是天堂还是地狱。不到目的地,绝对不能停。

    所幸的是,这颗流着泪的心,终究可以微笑着颤抖着接过爸爸妈妈为我做的面条,那碗温暖柔软的面条,给我最大的鼓励,和最多温暖的面条。虽然心在石久让的音乐里已经泣不成声。亦感谢同事的草莓糖葫芦,让我有走下去的动力。

    February 03

    盗版有理=盗版有道理的文章

    今年冬天,一只狗教了我爱的道理。

     

    我的公司在大都市里的小巷,公司前的停车场被我们改造成花园。一个星期天下午,一只流浪狗走进花园。站定后,决定不流浪了。女同事来加班,在花园巧遇了她。看她狼狈惊慌,猜测是流浪狗。她带狗去看兽医,扫瞄了芯片。主人说,他几年前就把狗送人了。送的人,如今也失去联络。「她几岁呢?」我们问。「12岁了。」原始主人说。12岁,是只老狗了。

    我们决定收养她,让她安享天年。

    现实考验
    爱一个人,一开始一定很兴奋。但当现实的考验开始时,自然就淡了。爱狗也一样。
    起先,我们买了狗屋,把她养在花园。几天后天气变冷,我们于心不忍,把狗屋搬到室内。
    因为没有同事方便带回家养,下班后和周末她只能留在公司。问题来了。首先是吃和拉。狗一天要吃、拉两次。周末不上班,谁来喂她溜她?
    再来是防盗系统。为了怕她在室内闷坏,我们把窗打开,但这样防盗系统就没办法设定了。又为了不想长时间把她栓着,我们放她在室内自行走动,这又触动了保全的行动感应器。
    最后的方法是下班后把它栓在狗屋,窗户开个细缝。这对狗来说并不舒服,对人来说却最方便。周末大家有空就来喂她溜她,忙的话也没办法。
    我离公司最近,来的次数多一些。星期六下午来,一进门,被栓住的她抬起两只前腿向我的方向扑来,被栓的喉咙部位发出哀嚎的声音。我走上前解开链子,她猛力甩头朝我乱舔乱篡,好像溺水一般。礼拜一我跟同事说:「我带她回家吧!」

    爱狗的资格
    我很少有英雄行径,平常也不特别有爱心。当我说要带她回家时,不是在发挥情操,也没有用到大脑。只是一个冲动上来,就决定了。那个过程,像爱上一个人。
    爱一个人之后,才发现我也许没有爱她的资格。带狗回家后,才发现我也许没有带她回家的能力。我妈说:「你还不够忙吗?哪有时间照顾狗?」说的也是,我连照顾老妈的时间都不够。
    养狗的朋友说:「养狗跟养小孩一样,养得好要花很多时间。」说的也是,我没养过小孩,嘿,我连自己都养不好!
    最重要的,我忘了去看两年前的健检报告,当时验血显示我对猫狗的毛都过敏。
    新手爸爸
    我知道这样说有些不伦不类,但养狗有点像跟女友同居。
    我一人住已久,突然来了一只狗,好像多了同居人。
    我让她睡我床边,她早上六点就醒,我自然也起来。天还没亮,脸还没洗,先带她出门大小便。
    溜狗不是你溜她,是她溜你。你要跟着她,不是拉着她。她怎么走?我猜不到。她四处嗅,闻到熟悉的味道就抬腿尿,兴致来了就大号。我蹲下来还没捡干净,她拍拍屁股就跑了。
    回家后让她自由走动,阳光一照,脚印满地。于是进门后先帮她洗脚、擦脚、烘干。我像个新手爸爸,脚没洗完,全身都湿了。
    狗主人最有权威感和成就感的一刻,是喂饲料时。不过狗并不能招之即来呼之即去,有时费心地弄了一碗饲料加苹果丝,她闻一闻(表情像闻街上轮胎上别的狗洒的尿),一声不吭就走开了。

    照顾病狗
    狗不吃饭,可能是生病了。一天早上在公司,我们注意到她的左眼睁不开。「大眼睛的狗很容易用自己的爪子抓伤眼睛,」医生说,「帮她点眼药水、吃消炎药,然后戴个『帽子』吧!」
    所谓「帽子」,是个戴在脖子上的圆形塑料盘,可以挡掉狗爪来抓自己的眼睛。
    回到公司,我发现狗和人一样都不喜欢点眼药水。不一样的是,狗会挣扎地非常厉害。
    狗也不喜欢吃消炎药水,嘴死也不张开。我们趁她吃饭时用针筒灌,跟打苍蝇一样,射不准,都射到地上。只好搅伴在饲料中,这会儿,她饲料也不吃了。狗更不喜欢「戴帽子」,一天不到,她就把帽子挣脱了。回到诊所,医生换种方法,用胶布把爪子贴起来。「她的耳朵有微生物,像尘螨类的东西。」医生说,「要帮她点耳朵的药膏!」狗不喜欢点眼药水,更痛恨点耳朵药。硬上,她挣扎地像打针的婴儿。硬点,最后只点到耳朵旁边的毛。那一刻,我发现养狗没那么容易。

    爱她还是爱自己
    朋友来家里,我把在角落午睡的她抱起来放在大腿上,像热恋中的情侣在公共场所故做亲热。
    「这样抱着狗,舒服吗?」朋友问。
    「应该舒服吧!」我说。
    「是她舒服还是你舒服?」朋友问。
    这个无心的问题,让我开始想什么是爱。是啊,她本来在角落睡得好好的,我硬把她抱上来,这是为我,还是为她?她本来就有毛可以保暖,我让她穿上花花绿绿的衣服,这是为我,还是为她?我无聊的时候把她抓过来,她无聊的时候我继续忙我的,这是为我,还是为她?我在家时她就必须在家,我不在家时她也必须在家,这是为我,还是为她?
    「唉,你养了狗,想结婚就更难了吧!」朋友半开玩笑地感叹。
    我跟着笑,因为同意。有了狗,就有了伴。有了伴,就不会再急切地寻找另一半。因为狗是方便的替代品。她有另一半的好处:陪伴、贴心、忠诚。却永远不会有另一半的坏处:误解、争吵、妥协。狗永远跟着你,什么都听你的,你要怎么样就怎么样,不要求任何回报,只需你一天倒两次饲料,有空时带出去溜溜。哪有这么听话的伴侣?哪有这么单向的关系?我爱狗,只要她一切都配合我。但这真的是爱吗?
    不方便的爱
    狗和情人不一样的另一点是:情人不会在客厅大小便。
    当她第一次在客厅小便时,我还以为是洒出来的开水。餐巾纸一抹是黄的,才知道是尿。当她连续三天的早上都在地板、床单、沙发上留下尿液时,我知道我和她的关系进入了新阶段。「狗一定要打!」出租车运将告诉我,「当她尿时,你要打脸或屁股,让她学会不能在家小便。」
    我可以打,但怎么可能知道她什么时候尿,在那一剎那打?若是事后指着那泡尿打她,她真的会懂吗?我实验了一下,当她爬上床时,我打她一下警告她别上床。但不打还好,一打她竟然吓得尿出来。通常床单是在换女友时才换。我没有换女友,但常常换床单。
    怎么办呢?我不知道。
    我和她真正的问题,是在我过敏症状出现时。
    1994年我刚到干冷的纽约,过敏很严重。每天鼻腔都干,早上一擤就冒出血块。那五年看了很多医生,都没全好,但1999年回到亚洲就好了。9年后,我再一次擤出血块。那跟女生早上在验孕棒上看到怀孕记号一样,我直觉反应是:糟了!这下子怎么办?
    医生叫我到大医院验血,如果出来的对狗的过敏指数增加,就表示养狗让我的身体产生变化。
    我把转诊单放在夹子内,拖了几个礼拜。
    圣诞节前的一个下午,慷慨的阳光照进客厅。被她尿过的地板,此时洗尽铅华、容光焕发。我放下工作,跑到她的角落,帮她按摩。按着按着,她舒服地四脚朝天、闭上眼睛。我就在她的肚子上马沙鸡。她的肚子如此柔软,像我鼻内的黏膜。
    我们维持这个姿势,不知有多久。因为我不知道,未来还能不能这样做。在那阳光中,我突然懂了她教我的道理:所谓爱,是当你爱的对象给你造成很多不方便时,你还爱她。所谓爱,是一切变得很脏很乱很麻烦后,还愿意努力。跟一个人在一起,如果都顺着自己,那是爱自己。只有当你愿意为了对方而牺牲自己时,那才是爱别人。当你的爱人不再有初识时的尊贵和优雅,当你自己不再有初识时的耐心和宽大,你们还是要在一起,那也许就是爱。当你跪在冰冷的地板,清理大小便和他吐出来的天知道是什么鬼东西,清完后你还是说,「Yes, 我仍然想跟他在一起,只不过我会建议他多吃青菜」,那,也许就是爱吧。
    所谓爱,从你感到不方便的那一刻开始。
    朋友跟我说:「你如果过敏不能养,我可以带她回家。」
    这句话会解决所有问题,但这念头却令我伤感。为什么伤感呢?朋友有经验,会把她照顾得更好啊!是因为要回到一个人的生活?不再有六点起床的原因?晚上散步的伴侣?想来想去,其实还是在想自己。
    所谓爱,是当你爱的对象离开你之后能过得更好时,你乐意看到她离开。
    我谈爱、写爱,但不懂爱。我爱狗,爱人,其实只是爱自己。一只流浪狗走进了公司的花园,让我体会到真正流浪的是我。我的鼻腔开始凝结血块,让我发现真正凝结的是我的心。验血报告躺在医院的病历室,我还没去看。我躺在流浪狗的身边,还没看到未来。我走进爱情的花园,敲敲门,可以从此不流浪吗?

    引用自王文华BLOG,非常喜欢非常有意思的文章!